「資訊人社會關懷獎學金」設置辦法
中華民國 112 年 8 月 1 日
一、設立宗旨
- 資訊人以往被定位為幕僚或支援角色,多數資訊人易於忽略主動對周遭社 會性或公益性事務加以留心與關懷,亦少嘗試從資訊角度尋求解決方案,發揮 資訊人的勇氣與社會影響力。
- 本獎學金希望培養學生社會關懷的胸懷,引導學生主動觀察社會問題,善 用自己在現有(或未來)的任務及角色,構思解決方案,帶著勇氣與毅力規劃推 動,為社會盡一份心力。
- 獎學金申請人須提出所觀察發現的社會議題及其影響性,敘明未來將以何 種解決方案及何種執行策略(經費、人力、推動方法),以有效解決或改善該社 會議題(企業內改造議題亦可),且該解決方案構想須具有相當程度之可實踐 性。參考案例如附錄。
二、審查基準
本獎學金之衡量基準有三:
- (一) 關懷議題之社會影響度(30%)。
- (二) 解決方案規劃之完整度與嚴謹度(40%)。
- (三) 執行(推動)策略之可實踐性(30%)。
三、適用對象
- 於中華民國設立之各大專校院資訊相關科系及統計、公共行政、法律(專業 內容涉有資訊管理、資訊政策、資訊應用領域者)研究所、大學部及專科學 校之在學學生。
四、獎助名額
- (一) 每年辦理一次,提供獎學金名額至少 5 名,每位學生至多獲配一項為限。
- (二) 依據「評審辦法」之審查結果,依序提供獎額如下(經管理委員會議 定,得變更之)。 1、第 1 名(新臺幣 10 萬元),計 1 名。 2、第 2 名(新臺幣 6 萬元),計 1 名。 3、第 3 名(新臺幣 4 萬元),計 1 名。 4、佳作(新臺幣 2 萬元)至少 2 名。
- (三) 如未有符合審查標準之獎額,可從缺辦理。
- (四) 當年度若有額外捐贈,則獎學金金額及名額均得配合調增。
五、申請文件
- (一) 資訊人社會關懷獎學金提案申請表。
- (二) 探討議題提案書(須包含關懷議題之觀察發現、改善或解決方案及執行 (推動)策略等項目),以 7,000 字以內為原則。
六、申請時間
- (一) 每年以 9 月至 10 月為原則,以主辦單位公布日期為準。
- (二) 申請資料請郵寄「中華民國電腦學會收」,地址詳見申請表。